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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静雨律师亲办案例
为未成年孩子主张抚养费,依法维护未年人权益
来源:张静雨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8-16
浏览量:1068

2013年6月,本律师为原告王某某代理了一起案件,原告要求生父支付抚养费。无锡某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止。

原告父母协议离婚时,约定原告由其母亲抚养并承担抚养费。但近年,因原告即将上幼儿园,生活费用增加,加之物价水平提高,原告王某某母亲独立抚养经济压力加大。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,请求由其父亲支付抚养费,后经法院审理,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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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静雨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正太和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2*********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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